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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安排
发布时间:2020-05-07  点击量: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0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安排

各位MPA考生:

        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复试分数线为总分175分及以上,其中英语44分及以上,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88分及以上。我校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一志愿考生过线均可参加复试。

        请所有复试考生在5月11日前务必发电子邮件确认自己是否参加复试,电子邮箱: swdxmpa@163.com。为方便信息辨认,请将邮件主题标注为考生姓名+分数+参加复试。如有任何问题可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1-64364390,联系人:徐老师。

        本次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时间、形式

复试时间:5月16日(星期六)(8:20-17:00)

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

 

 

        报到时间:请参加复试考生在5月12日前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MPA复试群

 

MPA笔试、复试试题抽取等工作将在微信群中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尽早入群。

二、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所需设备及环境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复试前要求进行测试,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1、用于面试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摄像头、麦克风和耳机。

        2、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设备:1部手机或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须带有摄像头)。

        3、网络良好能满足复试要求。

        4、独立的复试房间,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

        5、远程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考生需提前安装并熟练操作(下载地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

三、参加远程复试考生需准备的用品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黑色签字笔和空白A4纸若干。

四、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提交复试有关材料

请复试考生提前(5月11日前)将复试有关材料作为确认参加复试的邮件的附件一并发至swdxmpa@163.com

        1、MPA考生个人信息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明;

        3、高等教育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初试准考证;

        5、其它资料(如职称/职务证书、外语水平证明、海外考试成绩、职(执)业资格证书、三个月以上海外经历证明、大学期间和工作期间获得的荣誉与奖励证书、科研成果等);

        注:

        1、以上材料主要用于对考生的背景进行评估,背景评估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①工作背景;②立功获奖;③学习背景;④科研成果。

        2、所有材料请按上述顺序制作目录并合并成一个PDF文件,方便考官查阅。

五、考生参加远程复试注意事项

        1、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前按要求安装调试好设备。考生端两台设备开启摄像头,电脑自带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另一部电脑或手机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能清晰地被复试专家组看到。

        4、考生面试时正对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专家可见画面中。

        5、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

六、政审和体检

        考生需向所在单位提交政审表,由单位填写政审表完成考生政审(政审表见附件2);学校不组织统一的体检,考生需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表(体检表见附件3)。体检不合格者、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请于6月5日前将政审表和体检表邮寄至我校。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研招办,邮编200233,徐老师收,联系电话:64364390。

        七、其他

        我校录取的MPA研究生均为定向就业。考生若被待录取,需与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定向协议书,并将定向协议书(见附件4)随体检和政审表一并寄往我校,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2020年5月7日

附件:

        1、MPA考生个人信息表

        2、政审表

        3、体检表

        4、定向协议书

        5、腾讯会议系统建议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