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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5  点击量:

关于举办第九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投身“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学校将在研究生中开展第九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简介

         “挑战杯”竞赛被誉为大学生课外学术“奥林匹克竞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简称“小挑”)自1998年清华大学拉开帷幕以来,至今已十余年的历史,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的一项重要赛事,大赛旨在鼓励和培养青年学生的创业精神,锻炼和提高青年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大赛分为:

  •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包括MBA学生。下同),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二、参赛方式

         参赛者可以个人项目参赛,也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参加比赛。参赛者需撰写创业计划书,填写项目申报书。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超过10人。参赛团队可以吸收外校学生作为本团队成员。

三、竞赛安排

1、请感兴趣的同学于2016年1月11日之前,将填好的《申报表》(附件1)发送到研究生部俞懿玲处(18616836786@163.com)。研究生部将聘请实务专家进行可行性评审,确定重点培育项目,下拨启动资金。

2、请重点培育项目参赛选手请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完成市场调研等工作,在2016年3月1日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创业计划书、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相关资料。研究生部聘请专家对选手进行指点、培训。

3、研究生部将于2016年4月-5月选送1-2个队伍参加上海市竞赛。

四、参赛作品要求

1、参赛的创业计划项目应具备技术优势(依托最新科研成果、专利及其它相关技术)或独特的商业模式(新颖的行销方案、市场分工链的专业切入、新兴消费领域)或其它可商业化的特色内容。创业计划项目以现实中创业的可行性、理论数据分析的完整透彻性作为主要评判的标准。

2、每个参赛小组的参赛作品为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应文本工整,内容翔实,数据完备,逻辑清晰,贴近实际。

3、鼓励已注册公司的优秀创业项目参赛,实际运营项目需符合第一条要求。

五、奖励

         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的同学,可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同时可根据《2015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获得相应政策加分。                                                  

附件1:申报表

附件2: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

附件3: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评审规则

附件4: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书面评审细则

附件5:上海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答辩评审细则

附件6:创业计划书写作指南

                                                  

   研究生部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