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级MPA研究生:
根据《关于答辩后修改硕士学位论文的规定》要求,研究生在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应本着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的学术态度,根据答辩委员会对论文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论文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然后填写《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审查表》(MPA教育-下载专区),由导师审查签名后再提交校学位办,否则学位办将不发放硕士学位证书。
请大家在3月5日前将修改定稿后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文本版(一式四份,完整胶装版,存档用)、《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后修改审查表》交至研究生部王老师处。有任何问题,请与王老师联系(22880255)。
校学位办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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