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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MPA核心课“政治学”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9  点击量:

 

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MPA核心课“政治学”

教学与案例研讨会的通知

 

教指委〔2016〕20号

 有关单位:

    为探索MPA核心课“政治学”的教学内容与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MPA培养质量,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将联合举办2016年全国MPA核心课“政治学”教学与案例研讨会(全国MPA教指委2016年第17期师资培训),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二、承办单位

内蒙古大学

三、参会人员

    各培养单位的MPA教师,以报名先后和院校均衡为原则确定参会名单。

四、会议内容

1. 邀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俞可平教授,全国MPA教指委副主任委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燕继荣教授,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景跃进教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周光辉教授等就MPA核心课“政治学”课程重点问题以及有关教学案例编写、案例教学方法应用等内容进行分享。

2. 各参会代表分组交流教学心得。

五、会议安排

1.报到时间:2016年12月9日9:00-20:00。

2.报到地点:内蒙古博曼海航大酒店(呼和浩特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昭乌达路交汇处)

3.会议时间:2016年12月10-11日(11日16:40结束)。

4.会议地点:内蒙古大学学术会议中心(大学西路235号)。

5.会议报名:

(1)本次会议使用在线会议管理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和报到等事宜,请登录教指委工作网站(www.mpa.org.cn),点击会议专属报名入口,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报名(第一次使用会议系统需先进行注册)。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4日22:00。

(2)请在报名时提交“政治学”课程的教学大纲。会务组将印制成册,供各参会代表学习。

六、费用安排

    本次会议由教育部学位中心提供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专项经费支持。会议不收取会议费。

    与会人员往返交通费和住宿费自理,请所在单位给予支持。

七、联系方式

教指委秘书处:

刘桂梅,电话:010-62519150;邮箱:mpa@mpa.org.cn

内蒙古大学:

包日新,电话:0471-4994146;邮箱:243474456@qq.com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发展中心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