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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关于举办第十六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培养我校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思维、调研能力和学术精神,积极引导广大学生投身学术实践活动,学校将在研究生中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暨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比赛简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每两年举办一届,至今已成功举办十五届。竞赛创办以来,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2019年4月上旬开始报送市级竞赛作品,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总决赛将于下半年在北京举行。

二、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全日制研究生。

  • 申报作品要求

申报类别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作品所属领域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请见附件1:2017年第十五届题目,仅供参考)。

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市级以上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四、竞赛安排

1、请感兴趣的同学于2019年1月8日之前,将填好的《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辅助材料发送到研究生部王良伟处(295616543@qq.com)。研究生部将聘请专家进行可行性评审,确定重点培育项目,下拨启动资金。

2、请重点培育项目参赛选手请合理利用假期时间,完成调研和报告撰写等工作,在开学一周内,向研究生部提交参赛作品初稿,及其他相关资料。研究生部聘请专家对选手进行指点、培训。

3、研究生部将于2019年3月-4月选送1-2个队伍参加上海市竞赛。

五、奖励

1、在市级及以上比赛获奖的同学,可获得奖金和荣誉证书。

2、可根据《2018年非上海生源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评分办法》,获得相应政策加分。

 

 

 

 

 

 

                                                    

附件1: 第十五届“挑战杯”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比赛章程

附件4:评审规则

附件5、6: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作品特等奖、一等奖名单

                                                    

  

 

 

研究生部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