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成立于1949年6月16日,是中共上海市委直接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
我校自2004年开始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015年开始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和公共管理学;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国民经济学;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公共管理硕士(MPA)。
依托充沛的学术资源,以及与党政机构联系紧密的实践优势和多年积累的干部教育培训经验,上海市委党校的研究生教育按照“国家标准、党校特色”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性、学术性、实践性”的培养目标,加大对外学术交流力度,目前已与美国哈佛大学、罗马大学等多家国(境)外大学和西班牙、阿根廷等多国国家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探索,已经形成了研究生教育与干部教育互补、学术型与专业型学位点并存的格局。
作为党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我校近些年学术成果斐然,教师人均国家级哲社类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市名列前茅,多项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在第十七届和第十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硕士研究生团队获得国赛特等奖和市赛特等奖各一项。在第八、九、十届中国研究生公共管理案例大赛中,我校MPA教育中心均获得“优秀组织单位”荣誉称号,且第九届和第十届大赛,我校为全国党校系统唯一获得该荣誉称号的办学单位。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扎实的理论基础,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学术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MPA)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7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其中: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41人,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招生专业为:国民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公共管理学。
2.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29人,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
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及复试参考书目等相关内容详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我校官网)。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其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至少发表一篇学术论文(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满足本简章第(一)条报考条件的同时,须符合下列条件:
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02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025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五、报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2.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2日,每日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24日,每日9:00-22:00。
3.注意事项:
(1)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名照片采集。考生无需提前准备报名照片,直接使用“学信网APP”在线拍摄报名并上传。系统将实时检测光线、角度等拍摄条件并提示调整,确保照片符合要求。该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为确保打印清晰,照片背景颜色统一要求为白色。
(6)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用。
(二)核验材料提交与审核
1.2027年研究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一体化。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填写报考信息后,一并提交报考点要求的核验材料,无需再单独参加网上确认,实现“一站式”完成报名。
2.报名结束后,各报考点集中审核考生报名信息和材料。对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点将通过短信、研招网站内消息等方式提醒,考生需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完成报名,逾期不得补办。
3.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持续关注审核状态,确保报名顺利完成。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完整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初试地点: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初试科目: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100分)、业务课一(150分)、业务课二(150分)。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9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19日14:00—17:00,英语(一);
12月20日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0日14:00—17:00,业务课(二)。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月19日8:30—11:30,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14:00—17:00,英语(二);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复试办法和程序拟于2027年初在我校网站公布。复试阶段要再次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具有复试、录取资格。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口语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方式为:笔试(思想政治)与面试(专业+英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环节须加试两门专业课(笔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体检结果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须由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本人与我校共同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不转入我校。
八、学制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习。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授课时间一般为周五晚上和周六全天)。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民币3000元/年·人。
2.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民币9万元/人,分两次缴纳。
(二)奖助学金(仅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助学金:所有符合要求的研究生都享有12000元/年·人的助学金。
2.较高比例的优秀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9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0元/年。
3.国家奖学金、优秀学位论文奖、国际交流奖学金等各类奖项。
4.我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机会,并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困难补助。
十、学历与学位
研究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双证)。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事宜
在招生工作期间,我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等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发布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如国家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进行调整,将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研招网发布的《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1
联系部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联系人:殷老师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123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22881371
网址:http://www.sdx.sh.cn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