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复试定于9月29日(周二)进行。考生应在9月28日下午4:00前到我校研究生部(5-207)办理入学考试复试手续。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水平、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复试方式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英语笔试(含听力)。
三、复试日程具体安排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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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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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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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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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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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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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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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课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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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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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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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面试(含英语口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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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10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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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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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笔试(含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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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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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复试考生的食宿安排
我校为考生提供食、宿条件,但往返、食宿及体检费用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0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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