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级研究生:
2013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即将启动。评选比例和办法参照《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推荐人数为:校优秀毕业生2人,市优秀毕业生1人(须从校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现将具体时间节点通知如下,请注意把握:
1.个人申请。4月23日前个人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并将“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及各项荣誉证书复印件交研究生部邵老师处。
2.资格审查。4月25日前研究生部完成资格审查,并将符合参评条件的学生名单发给年级辅导员。
3.年级评议。5月3日前年级辅导员组织年级民主评议,并将评议结果上报研究生部。
4.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评审。5月6日—5月8日。
5公示及上报。5月9日以后。
附1:《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附2:《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研究生部
2013年4月16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