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门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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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医务室首诊,自付10%,报销的90%采取记账式;
②校外门诊由医务室转诊,统一去八院,由学生全额付款后回校报销,报销80%;
③急诊与外地门急诊,由学生全额付款后回校报销,报销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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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医务室首诊,自付10%,报销的90%采取记账式;
②校外门诊由医务室转诊,开具同意转诊单后,学生可自行在三个医疗定点机构中选择一个就诊医院,学校对300元起付线予以补贴,直接按医院等级给予报销,定点医院和报销比例如下:
一级 康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报销65%
二级 八院 报销55%
三级 六院 报销50%
报销方式为学生全额付款后回校报销;
③急诊与外地门急诊,由学生全额付款后回校报销,报销比例按医院等级对应确定;
④疑难病例或专科疾病需在定点医院外诊治的,需医疗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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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住院
与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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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院待遇同上,大病门诊全部由居保基金支付;
②住院需先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大病进行门诊就医的需先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外省市进行门诊大病的,先由学生全额垫付,再通过学校去区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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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2011.9.1—2014.8.31过渡期内入学学生,大病住院参照老生待遇,大病门诊全部由居保基金支付;
②住院需先开具住院结算凭证;大病进行门诊就医的需先开具门诊大病结算凭证;外省市进行门诊大病的,先由学生全额垫付,再通过学校去区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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