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级研究生:
依据我校《帮困基金管理办法》(《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位研究生手册》P.98)的管理规定,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申请特困补助流程如下:
一、学生在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并填写《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登记表》(本人承诺以上部分),于每学期初开学一周内上交年级辅导员;
二、年级辅导员召集相关班委成员(如生活委员、团支部成员、专业班长)就申请实施审核,尤其对有证据表明肆意挥霍、为获取补助编造材料或者夸大事实、学校提供住宿而本人在校外租房的(未婚者)等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情况进行把关,辅导员签署意见;
三、研究生所在教研部签署意见;
四、研究生部主任审批。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流程:
参见特困补助流程,临时发生突发事件可随时提出申请,不局限于每学期初。
2012-2013学年两个学期的申请审核及补助发放工作将合并至下学期初进行。请相关同学关注并自行做好申请工作。
附件:《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登记表》
研究生部
2012年12月24日
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