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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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14  点击量:

各部门:

         为满足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我校即将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第三章第五条所列条件的所有在职教师。

二、申报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政府管理,社会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申报者需在9月25日前向拟申报专业所依托的学位点提交《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学位点初审。各学位点需在9月30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并将申报者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通过的名单将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发文公布;有异议者,经调查审核得出正式结论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四、各专业所依托的学位点及负责人

专  业

所依托学位点

学位点负责人

马克思主义哲学

哲学教研部

张春美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国民经济学

经济学教研部

王志平

政治学理论

科社教研部

程竹汝

科学社会主义

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科社教研部

程竹汝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科社教研部

程竹汝

党史党建教研部

刘宗洪

中共党史

党史党建教研部

刘宗洪

政府管理

公共管理教研部

陈奇星

社会管理

社会学教研部

马西恒

    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俞懿玲    联系电话:22880277, 18918989020

邮箱:18616836786@163.com

 

附件1: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

附件2: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