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满足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我校即将开展新一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满足《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第三章第五条所列条件的所有在职教师。
二、申报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政府管理,社会管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三、遴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报。申报者需在5月20日前向拟申报专业所依托的学位点提交《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并提供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材料
2.学位点初审。各学位点需在5月25日前完成材料初审,并将申报者的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汇总后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讨论并无记名投票表决,表决通过的名单将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者在校内发文公布;有异议者,经调查审核得出正式结论后,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四、各专业所依托的学位点及负责人
专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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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依托学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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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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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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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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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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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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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经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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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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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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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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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社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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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竹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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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社会主义
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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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社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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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竹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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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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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社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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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竹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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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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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党建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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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宗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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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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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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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奇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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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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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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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西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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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如有疑问,请联系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研究生楼207):
联系人:王均杰 联系电话:22880255
邮箱:won_junjie@163.com
附件1: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规定
附件2: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担任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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