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培训上海党政领导干部、中高级公务员和培养党的理论骨干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上海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学校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4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2个一级学科硕士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和国民经济学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党史党建、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公共管理、社会学、现代人力资源研究测评中心7个教研部门,建立了马克思主义学院和上海发展研究院,并设立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当代社会主义、政党、政府、城市社会6个研究所。2013年,上海市的两个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行政体制改革与服务型政府建设、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户我校,既彰显了我校的科研实力,又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新的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以知名学者为核心、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35人,副教授51人,博士85人,师生比高,达到了1:1。近五年来获得国家课题49项,其中重大课题2项,获得省部级课题112项,学校教师人均所获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居于前列;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43项;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篇,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8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80余部。此外我校与英、美、法、德、加、韩等国的十余所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并于2012年开始与俄罗斯西北管理学院开展了长期的研究生国际交流项目。我校《上海行政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政治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及学制
2017年我校计划招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共党史5个专业的硕士生35名(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脱产学习。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报考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大学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近,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并提供其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属于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将在复试办法中注明。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四、报名时间和办法
1. 网上报名:2016年9月24日-27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 ,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 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3. 打印准考证:2016年12月15日-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五、考试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将于2017年4月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六、录取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以及业务素质、体检结果、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七、学费及待遇
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术型研究生收取学费3000元/年·人。我校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提高助学金的标准,为优秀的学生提供优厚的奖学金。学校设有一志愿报考奖、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奖学金、优硕培育计划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学校还为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困难补助,为研究生提供免费住宿,并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与校教研人员一起按校院《科研突出成果奖励办法》执行。
八、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我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公告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
单位代码:89631
地 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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