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
复试定于3月28日—3月30日进行,考生应在3月28日上午11∶00前到我校(虹漕南路200号)研究生部(图书馆107室)办理入学考试复试手续。
二、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科目包括专业综合课笔试、专业综合课面试、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四种,同时进行综合素质、能力及思想政治品德等方面的考核。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复试日程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3月28日
|
报到、复核、住宿
|
3月28日
|
专业综合课笔试、心理测试
|
3月29日
|
体检、英语听力、英语口语考试
|
3月30日
|
专业综合课面试
|
三、资格审查
请考生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并带1寸照片1张(体检用)、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考生现实表现函调表(见附件)以及毕业论文,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四、复试考生的食宿安排
我校可为考生提供食宿条件,但交通、食宿及体检费等均由考生本人自理。需要住宿的学生,可于报到当天凭身份证和录取通知,至我校海兴大厦前台办理住宿手续。
五、复试咨询021-22880272徐老师。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9年3月26 日
附件:考生现实情况函调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