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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生下载并填写《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登记表》(本人承诺以上部分),于每学期初上交年级辅导员;
二、年级辅导员召集相关班委成员(如生活委员、团支部成员、专业班长)就申请实施审核,尤其对有证据表明肆意挥霍、为获取补助编造材料或者夸大事实、学校提供住宿而本人在校外租房的(未婚者)等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情况进行把关,辅导员签署意见;
三、研究生所在教研部签署意见;
四、研究生部主任审批。
临时困难补助申请流程:参见特困补助流程,临时发生突发事件可随时提出申请,不局限于每学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