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实习的目的和要求
毕业实习是研究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利用丰富的学员资源,开展一对一的毕业实习指导,使学生深入基层、深入田野,做到专业研究与实地调研、实践工作相结合,帮助学生达到如下目标和要求:
1、把基层实践工作作为实地调研的重要渠道和方式,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收集第一手实证资料。
2、将专业理论和知识的学习应用于实践,指导工作,为将来的职业发展奠定基础。
二、毕业实习的时间和步骤
1、时间
原则上要求至少连续4周,也可视师生双方需要和协定,延长实习时间。
实习开始时间由师生双方商定,但整个毕业实习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完成。
2、步骤
(1)实习准备
包括学生个人申请、研究生部审查、师生双向选择和实习动员。
学生自愿申请参加毕业实习,填写并上报《硕士研究生毕业实习登记表》,经研究生部审查后提交学员工作处进行师生双向选择,而后召开毕业实习指导老师聘任仪式暨实习动员会。
师生双向选择成功后,实习学生应积极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交流沟通,制订个性化的实习计划和方案。
(2)实习进行时
学生应在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积极参与实习单位相应的业务管理工作,提高实务工作能力;根据个人毕业论文选题方向进行调查研究,收集研究资料以深化毕业论文研究成果。
(3)实习结束与总结
学生应做好实习单位工作的收尾移交,撰写并提交2000字以上的毕业实习总结报告,完成毕业实习的单位鉴定,并进行实习成果交流汇报。
三、毕业实习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
1、毕业实习工作由校分管领导负责,研究生部、学员工作处具体实施,其职责如下:
(1)制订实习方案
(2)师生双向选择
(3)组织有关会议
(4)提供经费保障
(5)总结实习经验
2、实习指导老师
各实习单位的实习指导老师应对其所指导的实习生的业务、调研全面负责,其职责是:
(1)帮助实习生制订、执行实习计划
(2)指导实习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3)检查和评定实习生工作
(4)分析、总结实习经验
3、实习年级的辅导员要全面关心本年级学生实习情况,做好实习生的思想工作。
四、毕业实习的成绩评定及方法
1、评定标准
毕业实习成绩评定,按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评分。具体标准如下:
优:认真完成实习工作;能将理论正确、灵活和创造性地应用于实践;工作认真、主动、深入;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纪律;实习效果显著。
良:完成实习任务;能较好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工作认真;自觉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纪律;实习效果较好。
中:完成大部分实习任务,尚能注意将理论应用于实践;工作较认真;遵守实习单位各项纪律;实习有些效果。
及格:基本完成实习任务,工作尚认真;试图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但有一些错误;尚能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纪律,偶有任意缺勤的现象。
不及格:不能胜任实习工作;实习态度马虎,工作差错较多并在实习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经帮助不能改进;有任意缺勤的不良现象。
2、评定方法
(1)指导老师应随时了解并记录实习生的工作情况,作为评分的依据。
(2)对实习生的成绩考核,可参考如下因素:
①出勤情况
②完成实习具体任务的状况,实习期间各项实习活动是否积极主动,调研工作是否扎实认真
③毕业实习总结报告撰写内容的充分程度,分析水平、结论是否正确,有无独立见解
(3)实习指导老师除评定实习生成绩等级外,还需写评语。
(4)研究生部与年级辅导员应与各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加强联系。通过实地走访、电话访谈等了解实习生具体实习情况,听取实习单位反馈意见,作为研究生部最终评定意见的参考。
(5)毕业实习鉴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研究生部存档,一份入学生档案。
五、毕业实习的纪律要求
1、实习生应接受指导老师的指导,执行实习指导老师指定的实习任务,服从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安排,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完成实习任务。
2、实习期间实行坐班制,实习生一般不准请事假,病假需持医院医生证明。由于特殊原因必须请假的,应事先办理手续,经实习单位批准并妥善安排好相应工作。
实习生请假,均需讲明原因、时间。两天以内,需经实习指导老师同意;两天以上,需经实习单位和研究生部同意;请假时间超过实习时间一半以上者,作无实习成绩论处。
3、实习生无故不得中途退出,确有特殊原因需中止实习的,需书面向实习单位和研究生部申请。
六、毕业实习的经费保障
研究生部给予实习生每人每天30元的车贴、饭贴补贴,统一按4周20个工作日计,每名研究生发放实习补贴600元。
研究生部给予每位实习指导老师1000元指导费(税费另计)。
其余相应会务、公务走访费用由研究生部经费列支。
研究生部
201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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