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研究生奖学金分为优秀学位论文奖、学业奖学金三种。
一、优秀学位论文奖
研三学生的学位论文盲审成绩为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优3000元,双优5000元。
二、学业奖学金
全体在校学术型研究生按照上一学年的课程成绩和科研成果总积分评定学业奖学金,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每月750元,占一届学生人数的10%左右;二等奖,每月500元,占一届学生人数的20%左右;三等奖,每月250元,占一届学生人数的30%左右。每年9月评定一次。学业奖学金随每月助学金一起发放。
(一)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共财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思想品德良好;
4.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积极参加社会服务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二)评选学年度中,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参加评选: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和行政处分者,或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者;
2.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修完规定的学分者或有明显违反学术规范者;
3.逾期未递交课程论文或其他课程要求的学业成果者;
4.已修课程还未获成绩评定者(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录入为准);
5.有3次以上(不含3次)迟到、早退记录者,或有旷课记录者,或在校期间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者;
6.党团员的组织活动请假超过1/3者;
7.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安排或接受组织交给的任务者。
(三)评选的基本依据
总积分计算公式为:总积分=课程成绩+科研积分。
课程成绩计算办法:
课程成绩以累计平均成绩计算,具体计算方法为:
累计平均成绩A=
上式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的认定根据学生所在专业的培养方案中所规定的执行。
每门课程成绩首先进行标准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课程成绩为si,i=1,2,3,…,i,…,n,n为某门课程的修读人数,标准分为:
注:运用该算法得到的标准分中,凡原始成绩高于平均分的,标准分都高于100。
科研成果积分办法:
参加评选的科研成果只能是研究生在读期间以我校名义公开发表的成果,该成果必须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成果发表时间必须在上一年的9月1日--当年的8月31日,逾期无效。具体的积分办法是:
发表成果 | 分值 | 说 明 |
学术期刊论文 | 在《中国社会科学》(中文版)发表学术论文 | 100 | 若为刊物的增刊在原分值上减10分 |
在《求是》发表理论文章 | 80 |
在二类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 60 |
在三类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 50 |
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000字以下) | 20 |
在一类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 40 |
在二类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集刊等)发表学术论文 | 30 |
在核心期刊以外被列入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 20 |
在SSCI/SCI一区目录来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 40 |
在《党政论坛》《上海市经济管理千部学院学报》发表学术论文 | 20 |
在其它公开刊物(含境外公开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 | 20 |
内刊 | 10 |
报纸文章 |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发表理论文章 | 40 | 字数2000字及以上 |
20 | 字数1000字及以上,2000字以下 |
10 | 字数1000字以下 |
在二类核心报刊发表理论文章 | 20 | 字数1500字及以上 |
10 | 字数1500字以下 |
在其他报刊上发表理论文章 | 5 | 字数1500字及以上 |
在东方网,上观新闻,澎湃新闻等线上媒介发表理论文章 | 5 | 字数1500字及以上 |
转载文章 | 论文被公开出版的《新华文摘》正文转载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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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正文转载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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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和《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社会科学文摘》摘要转载或网络版转载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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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 著作 | 由人民出版社、商务印书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社、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 | 40 | 总字数15万字以上 |
由其他出版社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 | 30 | 总字数15万字以上 |
公开出版的编著 | 20 | 总字数12万字以上 |
编写教材、论文集 | 10 | 总字数10万字以上 |
学术 交流 | 获得上海市社会科学界学术年会优秀成果奖 | 30 | 须有获奖成果 |
获得上海市委宣传部或者市委组织部组织的理论研讨会优秀成果奖 | 20 |
获得市(省)级及以上学会奖励的成果和经学校组织参加学术会议获得奖励的成果 | 10 |
参加在国内举办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全国性学术研讨会并有论文入选 | 10 |
参与 课题 | 参加校内教师为课题负责人的课题 | 10 | 由本校课题负责人出具相关书面证明并签字,说明其参与的课题名称、参与方式、贡献等。一项课题计10分,最多报3个参与课题 |
注:(1)学术期刊论文要求每篇3000字(含)以上;权威报纸文章要求每篇2000字(含)以上;核心报纸文章要求每篇1500字(含)以上。没有达到字数要求,不计分;出版著作若字数未达到要求、出版社非校(院)指定出版社或著作类别非学术著作,降低相应档次予以计分。
(2)若以上成果为两人合著,第一作者分值为60%,第二作者分值为40%;若以上成果为三人及以上合著,第一作者分值为40%,其余作者分值按人数平均计算。
(3)出版著作类成果必须单独承担至少一个章节的写作才予计分;
(4)在学术规范允许范围内,同一篇文章在同一年度内重复发表,按最高档次计算。
(5)权威刊物和核心刊物以党校认定的为标准,分别见《权威刊物认定目录》《核心刊物认定目录》。SCI/SSCI分区目录以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为准。
其他科研积分加分说明:
(1)获校青年学术论坛或上海市共青团调研奖励的学生,以增加总积分的办法予以鼓励。获上述两奖项之一各奖励等级的学生分别加分如下:获一等奖者加30分,获二等奖者加20分,获三等奖者加10分,获优秀奖加5分。
(2)大学生英语竞赛特等奖加20分,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5分。
(3)挑战杯赛获奖按项目组整体加分,特等奖加40分,一等奖加30分,二等奖加20分,三等奖加10分。项目组为多人合作的,第一负责人分值占50%,其他人员分值按人数平均计算。
(四)评选的步骤:
1. 由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核,确定可进行评选的名单;
2. 年级排名第一轮以课程成绩为标准确定入围名单;排名第二轮以总积分为标准在入围名单中确定名次和奖学金等第;
3. 研究生部公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