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根据《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4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和复试方式
复试原则: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由常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组员为研究生部主任担任及各学位点负责人。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部主任担任,组员为党群工作部主任、信息化管理处处长、各学位点负责人。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小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督查,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党群工作部主任、研究生部主任担任。
2.实施机构:MPA教育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负责MP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并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复试小组按照中心拟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负责考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负责外语复试的教师;各复试教师应无直系亲属报考,同时需参加中心组织的统一培训。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一定数量难度适中的口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要求
1.本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具体比例为不低于1:1.2。
2.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
3.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等学力考生在面试环节加大对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不再另外进行加试。
4.外语复试主要了解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分数)为: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0分,其成绩不计入总分),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专业综合能力面试(15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总分200分,合格线为12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5%。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为开卷考试,具体要求见复试安排。
2.专业综合能力面试(150分):结合考生的背景评估材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一套题目进行回答。复试小组可就考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
3.英语口语面试(50分):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一套题目进行回答。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问卷、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1.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中心对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调剂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我校不接受破格申请复试,调剂基本要求见调剂工作办法。
2.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学校网站发布,考生可自行查询,中心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3.复试小组应在中心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复试,并对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同时将复试综合评定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及时上报中心。
4.复试期间需进行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其他情况审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具体要求见复试安排。
六、录取
在考生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将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3)*0.55+(复试成绩/2)*0.45),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重新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部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学校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
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021)22880000-83279,监督举报电子信箱:tousushdx@126.com;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123号,上海市委党校MPA教育中心 招生监督办公室,邮编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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