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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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 学 须 知
发布时间:2014-05-28  点击量:

    

            同学:

       祝贺你被我校录取为2014级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随信寄出,请注意查收。现将报到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报到日期和地点:

报到时间:2014年9月1日  上午8∶30—下午3∶00

       报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209室

       报到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录取通知书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两面均复印在同一页纸上)。

       2.户籍迁移证明(凭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证明每人单独开具一份,必须加盖公安局派出所公章;迁入派出所为“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3.党、团员应携带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由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如果组织关系在外地抬头写“中共上海市市级机关工委组织部”,如果组织关系在上海抬头写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团委”。

       4.本人最近一寸正面脱帽照片4张;电子照片一张,照片背景为红色,尺寸250*200像素,jpg文件格式。

       5.应届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书。

       6.已有工作经历的学生,须携带工作单位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注明工作年限、工资级别及金额。

       三、录取研究生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必须在2014年9月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部请假获准,但时间最多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报到时须交纳住宿押金200元(其中,钥匙押金20元,家具押金180元)。学生毕业时如宿舍家具完好无损,退押金,如有损坏酌情赔偿。

       五、赴校路费由学生自理。此外,学校不提供日常生活用品,请携带必要的生活费。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