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工作,把好入学质量关,根据《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1〕2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和我校实际情况,制定2022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如下:
一、复试原则和复试方式
复试原则: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凡违反招生纪律者,将严肃查处。
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
二、组织领导
1.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研究生部主任担任,组员为各学位点负责人。
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处理研究生复试过程中各类突发事件,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研究生部主任担任,组员为党群工作部主任、信息化管理处处长、各学位点负责人。
学校成立复试督查巡视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进行全过程督查,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监察审计室主任、研究生部主任担任。
2.实施机构:研究生部具体负责全校复试和录取工作的组织并确定复试的基本要求,各学科复试小组按照研究生部拟定的复试基本要求,负责本专业考生的复试工作。
3.复试小组:各专业点的复试招生小组由5名副教授以上人员组成,组长由本专业点负责人担任,其中至少有一名外语教师。各复试教师应无直系亲属报考,同时需参加研究生部组织的统一培训。
复试小组的职责: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并参照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拟定一定数量难度适中口试试题,并确定评分标准;根据初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三、复试要求
1.本校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具体比例为不低于1:1.2。
2.复试包括本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水平、思想政治品德等内容。
3.对应届毕业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应用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对在职报考的考生,应着重考核其专业基础是否扎实,以及了解其工作中的成果等。
4.外语复试主要了解考生基础外语和专业外语的听说能力。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四、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分数)为:专业综合能力面试(15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总分200分,合格线为12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评分后取平均分的方法确定。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5%。
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150分):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一套题目进行口头回答。复试小组可就考生的回答进一步提问。
2.英语口语面试(50分):面试时,考生从题库中任意抽取一套题目进行口头回答。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问卷、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五、时间安排
1.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公布后,各招生专业复试小组对符合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含调剂生)的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拟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报研究生部复核。我校不接受破格申请复试,调剂基本要求见调剂工作办法。
2.复试名单确定后,将在网上进行公示,考生可自行查询,研究生部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3.复试小组应在研究生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复试,并对复试过程作详细记录,同时将复试综合评定材料经审核后汇总,及时上报研究生部。
4.复试期间需进行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其他情况审查,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安排,具体要求详见复试安排。
六、录取
在考生复试合格的基础上,将复试成绩记入总成绩(总成绩=(初试成绩/5)*0.55+(复试成绩/2)*0.45),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重新排序,确定是否录取,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研究生部将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监督
我校招生复试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22880155,监督举报电子信箱:tousmail@126.com;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虹漕南路200号,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招生监督办公室,邮编200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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