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1 2 3 4 5 6 7 8 9
1

学位与学科

当前位置:首页 > 学位与学科 > 学位文件

更多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规定
发布时间:2021-08-27

学位论文工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的主要手段,学位论文是衡量研究生学术水平的重要依据。

    学位论文工作的一般程序:文献阅读和调研——开题报告——科学研究——撰写论文——论文答辩。

    (一)学位论文的开题及工作计划

学术型研究生在入学后的一年至一年半内,为课程学习和开题阶段。在此期间,研究生除系统学习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和专业课之外,还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有计划地查阅大量文献资料,进行必要的调研,把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

1.论文开题的基本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课题的选择应在本学科范围内进行,所选题目应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鼓励研究有较高学术、应用价值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课题应有一定的学术前沿性,使研究生有可能在论文中提出新见解,通过研究有所发现、有所发明,对某个学科方向有所推动;课题工作量和难易度应适当,使研究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预期成果。

论文开题应该尽量结合本学科或导师的科研课题进行,并且结合研究生的科研基础和个人特长。

学位论文主题、研究方向、主要内容或成果涉及国家秘密的,开题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学位论文使用授权限期保密申请》,提出学位论文定密申请(内容包括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等)。

    2.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

    研究生确定论文课题后,必须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对所选课题的立论依据、研究方案、研究基础和经费预算等做出全面介绍并进行论证。开题报告的一般内容:

    1) 课题研究目的以及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

    2) 文献综述:在大量阅读该研究领域的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着重阐述国内外在该研究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发展动态,并介绍所查阅文献的范围以及查阅方式、手段;

    3)主要研究内容:包括基本思路、研究方法、可行性分析、研究中可能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和措施以及预期目标;

    4)研究工作进度计划;

    5)主要参考文献:列出至少20篇所查阅参考的文献。

    3.开题报告会的组织实施

    研究生开题报告必须以学术报告会形式进行,由研究生所在学位点在研究生人学后第四学期内组织和实施。评审委员必须严格审核,避免流于形式。

1)报告会前,研究生必须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表格的填写,并经其导师或导师组审核签署意见;

 2)报告会应公开举行,会前张贴海报,公布开题学生、导师、课题名、评审小组委员名单以及举行报告会的日期和地点,并组织本学科和相应学科科研人员、教师以及研究生参加;

 3)报告会由该专业负责人主持,评审小组专家不少于3人。提倡聘请相近专业、跨学科有关专业专家或外校专家参加;参加开题报告会研究生的导师,不可以担任评审委员;

 4)研究生对拟选课题作15分钟的全面汇报,并当场回答评审委员的提问。指导教师应介绍该生的业务基础、研究能力以及对拟选课题的评价。评审小组经过讨论,对该生有否能力完成课题任务、能否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做出明确评定,并将提问和讨论的主要内容作好记录,每位评审委员应签名;

5)开题报告经审查通过,必须严格执行。允许最后完成的论文与课题报告有一定出入,但不得有根本性改动(如课题方向、研究对象等)。如果由于原来考虑不周或客观上发生了不可预料的特殊情况时,允许改动研究重点或课题方向,但需研究生写出书面报告、导师或导师组签署意见、校研究生部批准后,重新进行开题报告,审查通过后方可执行。

4.其他

1) 开题报告会通过后,由评审小组负责人签名同意,记1学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要求一式三份,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管,一份交研究生导师,一份交校研究生部备案。研究生部将对各部门《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进行抽查,并通报抽查结果。

2)因特殊原因需推迟者,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并注明预期开题时间,经本专业所属学位点负责人批准后,交研究生部备案。

3)开题报告未通过者,可在六个月之内申请重新开题。只有通过开题,才能进入学位论文预答辩等环节。在学习期间,始终不能通过开题者,已学完的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不属上述情况者,发给学习证明。

(二) 对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硕士学位论文工作是对研究生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训练,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

2.学位论文工作中,要认真组织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查。

3.论文应表明作者已广泛阅读过与其有关的国内外文献,文献阅读量及参考文献应不少于开题报告中规定的要求。   

4.为确保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必须要有一段工作时间做保证,从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通过之日起用于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8个月。

(三)学位论文的内容  

学位论文的内容一般包括:题目、摘要、目录、序言、正论、结论、注释、参考文献与附录等。学位论文正文应不少于3万字。

摘要应不超过500字,并译成英文。序言应写明研究的目的,学术或应用价值,方法和主要观点。

正文中,基本论点要有充分的论证或所引用的文献、数据、或转引别人的研究成果、观点,应加准确的附注,说明来源。使用的计量单位和制图规范应符合国家标准。

(四) 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在完成所有预定的论文工作内容并完成撰写学位论文初稿后,学位论文正式定稿之前一次重要的集体指导过程。对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内容,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有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1. 预答辩的组织

预答辩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同意后,由学位点负责聘请3—5名专家(设主席1人)组织进行。提倡聘请相近专业、跨学科有关专业专家或外校专家参加;参加预答辩研究生的导师,可以旁听,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

  1. 预答辩程序

1)在学位论文预答辩前,研究生将开题报告、工作计划、论文初稿提交给预答辩小组成员评阅。

2)学位论文预答辩由预答辩主席主持。研究生除了详细介绍论文的内容外,应对论文中的新见解、以及关键性结论进行阐述。预答辩小组成员根据提供的材料,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质疑,对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做出评价,提出修改意见。

3)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的研究生,应进一步对其论文进行加工修改,论文完全定稿后方有资格参加学位论文答辩。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在三个月内按照预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并由导师审阅同意后才能再次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

4)在学习期间,始终不能通过预答辩者,已学完的硕士生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肄业证书;不属上述情况者,发给学习证明。

  1. 预答辩时间

预答辩一般安排在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的三个月进行,凡没有进行预答辩的研究生一律不得直接安排学位论文正式答辩。

(五)学位论文的评阅、论文答辩:

论文评阅、论文答辩等有关要求,按《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要求执行。

(六) 本规定由研究生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