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1 2 3 4 5 6 7 8 9
1

思政教育

当前位置:首页 > 思政教育 > 文件通知

更多  
宿舍和生活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9-03-01

  

一、宿舍入住

(一)学生在指定的宿舍内住宿,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间,违者给予口头警告。

(二)宿舍内不得留宿任何非本宿舍人员,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三)学生入住宿舍前须办理入住手续:交付押金,签署“研究生宿舍住宿协议书”,领取钥匙等统一配备的物品。

二、作息时间

(一)每天22:30—7:30和11:30—13:00为休息时间,此期间不得访问他人宿舍。

(二)宿舍楼于每天23:30—5:30关闭上锁,此期间不得进出宿舍楼。学生如遇特殊情况早出晚归,应向宿舍管理员出示研究生证,说明原因并登记出入宿舍楼的时间。

三、日常管理

(一)宿舍楼内禁止大声喧哗、吵架、打架、酗酒、打麻将、跳舞、饲养动物、向窗外扔杂物、泼水、拍打篮球排球足球、传销及其它商业活动以及任何有伤风化的行为。

(二)要爱护公物,设备及各种物品如有破损,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修。如属人为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三)如丢失钥匙,应及时向宿舍管理部门报失,凭有效证件登记、交款后补配。

(四)外来访客须到宿舍管理员处填写“访客登记单”。

(五)要节约用电、用水,做到用毕随手关灯或关闭水龙头。

(六)注意文明礼貌,友好待人。教师或检修人员或安全卫生检查人员来寝室时,要主动开门,礼貌回答问题,积极配合工作。

(七)宿舍内的网络供免费使用,须严格遵守本校《校园网络用户管理规定》。

(八)自行车应停放在校园指定位置,不得将自行车带入宿舍楼。

四、安全管理

(一)安全用电

1、宿舍内可以使用空调机、台灯、收录音机、电脑及充电器,其它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以上准许使用的电器,除蓄电池电池收录音机外,均不准放在床上使用。

凡发现宿舍内留有不准使用的电器,即视为违章使用电器,将按《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宿舍住宿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严禁将交流电线拉上床,违者一律视为违章用电,予以通报批评。

3、严禁私拉、私接电线,违者一律视为破坏电路安全、违反宿舍管理制度的行为,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4、有关管理人员发现学生宿舍内因违章使用电器而导致电表运转异常时,即可关闭电闸。由此而造成的宿舍内电器损坏,不予赔偿。

(二)防火防盗

1、宿舍内不得留有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等明火设施和器具,否则一经发现,即视为违章使用,将按《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宿舍住宿协议书》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严禁将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带入宿舍。禁止在宿舍内烧煮食物、燃烧杂物、点蜡烛。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取消住宿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交相关部门处理。

3、宿舍内吸烟以不影响同宿其他人为原则。必须使用盛水的烟灰缸处理烟灰及烟蒂,不得卧床吸烟。

4、个人贵重物品、现金及证件等要妥善保管,每次离开宿舍时必须养成关好门窗并检查水电是否安全的良好习惯。发现宿舍物品被盗,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研究生部及保卫处报告。宿舍楼内发现推销员或其他可疑人员应及时向管理人员报告。

五、卫生管理

(一)要经常打扫宿舍卫生,自觉保持环境的整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在宿舍内做到垃圾袋装化,及时清理(扔到指定的垃圾箱内)。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不乱泼污水,不将饭菜倒在水槽或马桶内以免堵塞。确保房间设施设备完好,运行正常。每天确保房间、卫生间整洁、无异味。

(二)宿舍安全卫生检查办法

1、定期组织安全卫生检查并随机抽查。检查内容详见《研究生房间安全清洁检查表》。

2、公共部位得分适用于宿舍全体人员,私人使用部位得分适用于使用者本人。评分落实到每个学生。

3、满分100分。70分以下(不包括70分)为不合格。每学期评选“宿舍标兵”荣誉,一学期中连续3次满分且没有90分以下(不包括90分)记录的给予“宿舍标兵”荣誉,连续两学期获得“宿舍标兵”的学生在推优、评优、发展党员考察中,同等资格条件下优先推荐。一学期内2次不及格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3次以上(含3次)不合格者,勒令限一周内整改,整改后依然不合格者,取消其住宿资格,其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4、每次卫生检查的情况都予以公布。

六、离校退宿

(一)学生离校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离校,须向研究生部提出申请。

(二)退宿手续

1、按研究生部确定的毕业研究生离校时间,统一安排办理退宿手续;同宿舍学生不是一起离校的,由最后离校的学生负责宿舍内家俱等物品的保管并办理退宿手续。

2、退宿流程

①学生通知管理员离校退宿的时间,②管理员对宿舍内物品清点验收,③学生凭《研究生住宿协议书》领取退还的押金;如钥匙、家俱、玻璃、门窗等物品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罚。

3、学生离校后,滞留在宿舍内的物品作无主处理。

七、特殊问题处理

(一)学生受处分后,其行为严重影响他人生活和学习的,取消其住宿资格,其住宿问题自行解决。

(二)凡违章使用电器或明火器具的学生(如同宿舍无人承担责任,视为该宿舍的学生共同违章),除按规定处罚外,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取消其当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三)其他涉及住宿问题的违纪行为,凡受到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均取消当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

(四)研究生部原则上不处理因同学关系不睦提出调换宿舍的请求,由涉及的学生自行协商解决并报研究生部同意备案。凡因宿舍矛盾不服从学校宿舍安排的,由本人自行在校外解决住宿问题。

(五)延期毕业学生如需继续住宿,需重新向学校提交住宿申请,由教研部、研究生部、宿管部门批准后方可继续住宿。

(六)休学期间不保留宿舍,如因特殊原因需继续住宿,应向学校提交住宿申请,由教研部、研究生部、宿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住宿。

 

研究生房安全卫生评分表

 日期:_____   房号:_______   姓名:__________   得分:______   考评人:__________

 

考核项目

操作要求

满分

 

1

进门电源

研究生离开房间将电源卡拔掉,确保房间断电状态,确保安全

5分

 

2

房间电器*

不得增加任何超功率电器

10分

 

3

房间电源插座*

离开房间必须拔掉充电器电源插座

5分

 

4

床整理*

  1. 床单、被子、枕头铺平、整洁,摆放整齐
  2. 床上无任何物品

5分

 

5

写字台物品摆放*

  1. 写字台上书摆放整齐、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2. 垃圾桶保持干净

5分

 

6

房间物品摆放*

  1. 整个房间物品归类摆放整齐
  2. 鞋子摆放整齐
  3. 衣橱衣服摆放整齐

5分

 

7

房间设施设备完好

  1. 空调、电视机运行正常
  2. 灯无暗灯、地板、家具无破损

5分

 

8

开窗通风

开窗通风,房间无异味

5分

 

9

地板清洁

整个房间地板清洁,无灰尘、污迹

5分

 

10

卫生间浴霸

卫生间浴霸使用完毕后必须关掉电源,防止房间电源跳闸,确保安全

10分

 

11

卫生间设施

卫生间无暗灯,热水器、排风、浴霸、玻璃门运行工作正常

3分

 

12

淋浴房清洁

  1. 淋浴房墙面、不锈钢、玻璃门、地面无污垢、毛发
  2. 淋浴房地漏下水畅通

10分

 

13

马桶

马桶无污垢、洁净、无异味

5分

 

14

卫生间面池

面池无污垢、洁净、下水畅通,不锈钢龙头无污垢、光亮、完好

5分

 

15

卫生间台面

台面干净,物品摆放整齐

5分

 

16

卫生间镜面

  1. 卫生间镜面无水迹、污垢、洁净
  2. 放大镜干净、无水迹、无灰

5分

 

17

热水器柜

1、柜内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2分

 

18

卫生间地面

  1. 卫生间地面无污垢、水迹、下水道畅通、无毛发
  2. 垃圾桶干净
  3. 卫生间无异味

5分

 

 

 

 

 

 

 

 

 

 

 

 

 

 

 

 

 

 

 

 

 

 

 

 

 

 

 

 

 

 

除*外,均为公共部位得分,适用于宿舍全体学生。*适用于使用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