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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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与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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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论文答辩-答辩秘书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5-01-12

一、答辩前

1、论文答辩两周前上报答辩安排[附样张],内容包括委员名单、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

2、论文答辩一周前到学位办领取相关文档(学位论文[一式六份]、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表决票、聘书、校外专家费用、报酬签收单等)。

3、论文答辩一周前将学位论文和聘书送交答辩委员会各委员,告知答辩时间、答辩地点等必要信息,同时将相关安排通知答辩学生(顺丰任涛:13501854847)。

4、论文答辩三天前张贴答辩海报(3张,分别张贴在研究生部、行政楼和食堂,发票抬头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内容直接写“海报”)。

5、答辩前布置答辩会场(有电脑,能放PPT),提醒教研部安排答辩后的就餐事宜。

6、根据论文评阅意见书草拟论文答辩决议书[附样张],填写答辩委员会表决票。

7、在学位申请表上填写论文答辩日期(第四页)及答辩委员会姓名、职称、工作单位(第七页)。

8、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做好其它答辩准备工作。

二、答辩中

1、做好答辩记录并发、收表决票。

2、请答辩委员会主席和委员在学位申请表上签字并填写相应内容。

3、发放校外专家的答辩费及部分专家的论文评审费。

4、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做好其它答辩工作。

三、答辩后

1、整理答辩材料,填写相应内容;将论文答辩决议的电子版或文本版反馈给论文答辩人。

2、答辩结束后三天内向学位办报送答辩材料,包括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学位论文评阅书、学位论文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表决票、报酬签收单。

四、注意事项

1、学位论文一式六份,五份送答辩委员,一份教研部备用。

2、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每份都需填写相应内容。

3、学位申请表中,“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决议”可打印粘贴,但需粘贴于框线之内,不得压线或覆盖于其它内容之上;答辩结果仅为通过/不通过,是否优秀体现在答辩决议中。

4、千万不要遗漏学位申请表和劳务报酬签收单上的专家签名(若签收单上无专家身份证号,请专家填写)。

5、答辩会场、就餐、海报等由各教研部自行落实,相关费用由研究生部报销或签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