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研究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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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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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和评选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
公共管理案例库入库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4

教指委〔2017〕12号

 

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的意见》(教研〔2015〕1号)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满足公共管理专业学位案例教学需求,提高案例教学质量,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和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开展新一轮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入库案例征集和评选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本轮征集面向公共管理相关学科的教师(含非公共管理培养单位的有关教师),可吸纳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参加。

各单位入库案例的数量和质量将纳入公共管理教育评估体系和认证体系。

二、征集内容

本轮征集内容为公共管理课堂教学案例。

三、评选原则

标准明确,科学公正,注重质量,宁缺毋滥。

四、评选标准

(一)案例知识产权清晰

参评案例必须是没有正式发表的原创案例,案例开发者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并同意在该案例著作权的有效期内,将其著作权中的复制权、修改权、发表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汇编权和翻译权,在中国范围授权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与我委联合共建的“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专有使用;并且授权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独家代理作者与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案例交换、购买、出版等商务谈判、合作。作者有引用和复制该案例的权利及著作权法中规定的署名权、修改权和改编权。

(二)案例内容已获授权

案例作者已与案例发生方就案例内容达成授权协议,不涉及保密以及其它存在争议的内容。

(三)案例适用课程明确

参选案例适用于公共管理的相关课程:

其中,10门核心课程包括公共管理、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宪法与行政法、非营利组织管理、公共伦理、社会研究方法、电子政务、公文写作。

非核心课程包括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领导理论与实践、社会保障、公共危机与应急管理、政府绩效管理、城市规划与管理、组织行为学、公共组织管理、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公共财政与税收等,其他的可自行填写。

(四)案例结构完整

参评案例应由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书两部分组成。具体请参照《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附件1)。

(五)案例内容充实

案例内容应基于真实事件,有关数据等信息应真实、具体。

五、案例提交与评选程序

本轮案例征集评选将在之前的“随时提交,每两年进行一次大规模征集和评选”基础上增加评选次数,视提交待评的案例数量情况,按季度进行评审。参评案例作者请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申请成为作者会员

各参评作者须登陆“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站(http://ccc.chinadegrees.com.cn),申请成为作者会员后上传参选案例。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征集和评选工作网上操作流程》(附件2)。

(二)案例提交

各参评作者可随时将参评案例上传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同时,将教学案例(包括案例正文和案例说明书的匿名word版)发送至我委工作邮箱(mpa@mpa.org.cn)备查。邮件标题请写明“案例评选:院校-作者姓名”。

 (三)文本检查

参评作者上传案例后,秘书处将负责检查各案例是否规范、完整并已作匿名处理。期间,请各参评作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案例状态,若审核不通过,须根据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

案例评审时间为该案例通过文本检查后的一个季度以内。

(四)案例初评

每次评选,秘书处将本着同一院校回避、适用课程匹配的原则,根据《全国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评选表》(附件3),邀请已入库案例的作者和公共管理领域有关专家进行网上匿名评选。

(五)案例终评

初评结束后,秘书处将组织教指委委员及其他有关专家对初选结果进行匿名通讯评议,最终评选出入库案例。

(六)案例修改

未能通过当次评选的初评或者终评的案例,经案例作者修改后,可重新提交,继续参与下一次评选。

(七)结果公示

评选结果将予公示,公示期20天。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参评案例存在剽窃等问题,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实名提出异议。教指委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信息予以保密。经过调查,如确认存在严重问题,将取消该案例参评资格。

公示结束后,由教指委在其工作网站上正式公布入库案例清单。

六、其他

评选出的案例将被收录到“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公共管理案例库”,供全国公共管理专业相关教师查看使用,并有资格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全国优秀教学案例的评选。

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委托教指委向入库案例作者发放稿酬;入库案例作者可登录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网站下载案例入库证书。

联系人:于建

联系方式: 010-62519150,mpa@mpa.org.cn

 

附件:1. 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基本结构及相关要求

            2. 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征集和评选工作网上操作流程

            2-1. 《关于中国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试运行的通知》

            2-2. 案例中心应用端院系单位会员订阅案例库流程图

            2-3. 案例中心应用端个人会员功能权限介绍及申请流程

            3.《全国公共管理教学案例入库评选表》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全国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

发展中心                          教育指导委员会

     2017年6月7日